項目法人責任制作為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的基本制度之一,對保障水利工程建設的有序實施發揮了重要作用。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,對于生產經營性水利工程建設項目,由項目法人對項目的策劃、資金籌措、建設實施、生產經營、債務償還和資產的保值增值,實現全過程負責,下面黑龍江水利檢測公司就詳細介紹一下應承擔的主要職責。
依據《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法人管理指導意見》,項目法人對工程建設的質量、安全、進度和資金使用負首要責任:
1.組織開展或協助水行政主管部門開展初步設計編制、報批等相關工作。
2.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和批準的建設規模、內容,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組織工程建設。
3.根據工程建設需要組建現場管理機構,任免其管理、技術及財務等重要崗位負責人。
4.負責辦理工程質量、安全監督及開工備案手續。
5.參與做好征地拆遷、移民安置工作,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工程建設其他外部條件落實等工作。
6.依法對工程項目的勘察、設計、監理、施工、咨詢和材料、設備等組織招標或采購,簽訂并嚴格履行有關合同。
7.組織施工圖設計審查,按照有關規定履行設計變更的審查或審核與報批工作。
8.負責監督檢查現場管理機構和參建單位建設管理情況,包括工程質量、安全生產、工期進度、資金支付、合同履約、農民工工資保障以及水土保持和環境保護措施落實等情況。
9.負責組織設計交底工作,組織解決工程建設中的重大技術問題。
10.組織編制、審核、上報項目年度建設計劃和資金預算,配合有關部門落實年度工程建設資金,按時完成年度建設任務和投資計劃,依法依規管理和使用建設資金。
11.負責組織編制、審核、上報在建工程度汛方案和應急預案,落實安全度汛措施,組織應急預案演練,對在建工程安全度汛負責。
12.組織或參與工程及有關專項驗收工作。
13.負責組織編制竣工財務決算,做好資產移交相關工作。
14.負責工程檔案資料的管理,包括對各參建單位相關檔案資料的收集、整理、歸檔工作進行監督、檢查。
15.負責開展項目信息管理和參建各方信用信息管理相關工作。
16.接受并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的審計、稽察、巡查等各類監督檢查,組織落實整改要求。
17.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及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。